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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摆烂!这一“试”我一定要赢!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3 20:40

2023即将步入倒计时,

考试周即将来袭,你准备好了吗?

快快打起精神!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期末考试攻略!

请及时查收



一、期末复习计划表

1、前期准备阶段

 (1)确定考试范围和内容

           明确考试范围和考察重点,知道自己考试范围以后,能够大大加强复习的效率,帮助小伙伴们顺利通过期末考。

 (2)找个学习搭子一起备考

          搭子相伴,备考不乱。和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们约好一起去图书馆学习,浓厚的学习氛围可以大大提高学习效率噢!

 (3)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课本,辅导书,历届试卷,咖啡,好用的笔,草稿纸,齐全的工具可以帮助你更好地沉浸式学习噢!

2、正式备考阶段

 (1)明确学习框架

          从目录做起,做好思维导图!目录和框架能进一步帮助你理清学习思路,学会抓复习重点,多多向身边学长学姐讨教作为“过来人”在丰富经验中积累的复习技巧!学会利用网络资源检索相关复习内容,帮助把握专业知识重点难点问题。

 (2)做好学习规划

           按学科划分、归类,再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和任务,在复习阶段不宜贪多,但求复习质量不求复习数量,由点到面复习,按照难易程度、紧密关系和逻辑关系来设计复习顺序,循序渐进地进行复习,逐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循序渐进地掌握,不宜操之过急,逐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

 (3)边看书边整理重点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用笔记下比较重要的知识点关键词、公式结论,看到类似的知识点要做好区别归纳总结,总结规律方便记忆。

 (4)查漏补缺,做好准备

          多做模拟题和真题,通过做模拟题和真题来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掌握考试技巧和策略,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率,同时也可以检验自己的复习情况。


插播!这有两条复习小技巧

复习tip

 (1)基于思维导图的快速记忆法:

          这个方法能帮助你短时间拆开整本书,并内化为己的东西。利用思维导图工具,先把每一章的标题记录下来,形成整本书的骨架,然后以一章为中心,进行每个小节的划分,在你逐步往里面填充小节内容的时候,对各个知识点的掌握效率就事半功倍了。

 (2)艾宾浩斯记忆曲线:

           遵循记忆曲线的长时间记忆法记忆是有遗忘曲线的,可以了解一下艾宾浩斯记忆曲线!采取间断回顾的方法,在确定好考试时间后,可以按2~3天为一个间隔,进行回顾记忆。在第一天看完一章,然后隔个两三天再看一章,期间顺便再把前面学习的内容复习一下,不断少量多次,反复巩固记忆。

3、考前冲刺

 (1)加深记忆

          考前3天根据考点自我提问他人提问,向自己提问,提问的内容可参考:考点的含义是什么?会怎么考?答题的套路是什么?尽量自己在脑中回想,又或者是记在草稿纸上,这种提问后进行思考的过程,能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你的记忆力。

 (2)温故知新

          考前重点章节和考试错题是你攻克的大头,正式考试前要把重点章节知识再翻看一遍,不要忽视错题本的重要性!


二、树立诚信考试意识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一、考试违规行为处分的种类分为: 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

二、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

4.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二)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给予记过处分: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2.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4.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5.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等情节较轻的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三)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1.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考号)等信息的。

2.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四)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未发现有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

5.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6.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等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7.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五)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六)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声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已参加考试的。

2.组织作弊。

3.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

4.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的。

5.其他严重作弊或严重扰乱考试管理秩序行为的。

四、凡认定考生考试违纪或作弊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在学生成绩表上注明“违纪”或“作弊”,且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补考,只能申请重修。

五、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1.监考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发现考生违纪、作弊后,应立即终止该生考试,并收缴违纪、作弊证据和试卷,由一名监考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将考生及相关材料带至考场办公室(集中周考试由教务处设立考场办公室,非集中周考试由开课单位设立考场办公室)。

2.监考教师将考生违规事实如实记录在《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中,两以上(含两名)监考人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违规考生写出情况说明并在《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3.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考场办公室组织相关考务人员根据学生违规事实和证据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初步认定,并提出拟处分意见。

4.教务处汇总学生考试违规相关材料,提交至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校违纪处理委员会向学生送达拟处分意见书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6.学生违规处分决定书由学生处负责发文。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六、结业生或未获得学位证书的毕业学生换证考试的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如有学生违纪作弊,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取消该生的换证考试资格。


复习方法千千万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城科er要比较不同方法与自己的适配度

摸索属于自己的方法和节奏

好心态是制胜法宝

收官在即,胜利在望

小编在这里预祝大家

期末考试一切顺利都能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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