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心回响
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这是强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拓展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发挥退役军人在国家建设中作用的重要举措。重庆市于2023年7月6日也发布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发布对于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让退役军人教师成为重庆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有益而重要的组成部分,实现退役军人由军事人才向经济建设人才转变,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将相关政策整理如下,方便战友了解。
请问在培养退役军人成为教师上有哪些优惠优待政策?
请问退役军人在任教方面有什么优待?
(二)支持从高校应征入伍士兵退役复学后转师范专业。入伍前已被开设有师范专业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复学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优先转入本校师范专业学习,并提供专业补习等帮助。
(三)实施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结合本市实际,依托师范类、体育类高等院校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对我市接收安置的,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且有意投身教育事业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筹组织,开展免费专项培训,帮助其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探索推动成渝地区联合开展退役军人教师专项培训,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四)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师范类学历提升教育。落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高考、高职分类考试和成人高考、研究生招考等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师范类院校。在读师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二)支持校园安置就业。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区县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学校接收安置指标数量。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鼓励退役军人经培训认证后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军训教官。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物业、餐饮等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并兑现有关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企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民办中小学及高校定向招聘优秀退役军人。
(三)适当放宽条件。对退役军人报考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